一、侦查机关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
侦查机关以范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,检察院认为范某涉嫌开设赌场罪,但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便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。

二、辩护人介入后,进行定性辩护
案件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后,言一律师在充分阅卷后,认为范某不构成开设赌场罪,不应以开设赌场罪来定性,于是决定进行定性辩护,将重罪辩护为轻罪。
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:【赌博罪】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:【开设赌场罪】开设赌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三、人民检察院起诉书
在言一律师充分与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沟通后,检察院最终决定采纳言一律师的辩护意见,由最初的开设赌场罪(重罪)变更为赌博罪(轻罪)。


四、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部分内容



五、办案律师总结
本起案件是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,开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。律师介入案件并阅卷后,发现本案定性存在问题,不应当定性为开设赌场罪,而应定性为赌博罪。赌博罪相较于开设赌场罪,量刑方面会更重一些,于是辩护律师决定对本案进行做罪轻辩护(定性辩护)。在审查起诉阶段递交律师手续后,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多次递交书面法律意见以及相关材料,并向办案检察官充分表达了律师对本案的法律意见,认为本案不应以开设赌场罪来追究被告人范某的刑事责任。后来再次拨通承办检察官电话,检察官回复称已经将律师意见上报院领导,还没有得到领导回复。此时做罪轻辩护已经成功一半,在审查起诉期间将要届满时,再次联系办案检察官,得到的回答是院领导已经审批过了,按照你们律师的意见走吧。听到检察官的答复,此时律师做罪轻辩护已经成功,检察院改变定性,由原来的开设赌场定行为赌博,刑期得到大幅度下降。此时,被告人在律师的见证下,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,量刑建议是十个月,罚金一万。案件到了法院阶段,办案律师再次出击,成功为被告人范某再次降低刑期三个月,最终法院以范某犯赌博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。本案至此,取得重大成功,达到了良好的辩护效果。